肖像权
女士们,先生们,今天的这篇文章将永远地载入我博客的史册。因为,这会是本人第一篇图文并茂的博客文章!大家鼓掌!(鸦雀无声)…………算了,我就知道是这样的……咳咳,现在正式开讲。
一切的一切都是缘起于一张小小的照片……
其实没那么神秘啦,2006年6月10日9时54分32秒,伟大的本拉登佛祖(万××)发来了一张恐怖非常的照片……
警告:下面的图片可能会引起观看者恶心、呕吐等不适症状,请未满15岁之儿童在父母陪同下观看,有心脏病、高血压等病史者请勿观看。

拉登题为:猪油的淫笑 (注:猪油,即周×)
这是何等的恐怖啊!!随后,拉登佛祖把这张周×的玉照在我们群里大肆传播,弄得群内几乎无人不识无人不晓。这时,我也不免动起了歪脑筋,就用PS稍稍做了一些手脚,于是变成了下面这个样子:
警告:下面的图片可能会引起观看者腹泻、便秘等不适症状,请未满18岁之儿童在父母陪同下观看,已满18岁之父母在儿童陪同下观看,有神经病病史者请勿观看。切记,切记!

由于这张照片原图并不清晰,所以不能作更大的改动。其实我的本意不过是开个玩笑,没想到,此图片一经刊出,便遭到高××等别有用心之人的恶毒攻击,无端指责我是侵犯他人肖像权,甚至说我「缺德」,诚可谓可恶之至。对于此种说法,本人不得不予以澄清如下:
本人虽然成天用盗版软件下盗版音乐玩盗版游戏,但决非法律意识淡薄之人,对于他人肖像权更是十分尊重。之前,我在群里发班里元旦晚会的照片,是这样的:

看到没有?为了保护班上同学及老师的肖像权,我在将照片发入网上前都进行了马赛克处理,同时,为了保护班上同学的姓名权,出现在我文章里的人名都是部分隐去的。这才是保护班上同学合法权益的切实表现,虽然,这使得我们班的同学个个像犯罪嫌疑人一样…………-_-|||
多说几句:今天踫到了陈年老友洪××和黄××,他们都给我的博客以很高的评价:「全是废话。」………………郁闷………………
历史评论(3)
什么东东啊!!!!!!!!!!!!!!!!
怎么说话的啊??
看不清我们何老师.😭